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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0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3-08-0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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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农督函〔2023〕111号

   答复类别:D类

 

黄正芬代表:

  《关于请求将富岭镇店亭村列入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的建议》(第15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鼓励基层积极探索乡村振兴的路径模式,培育各具特色的福建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引领带动全省乡村全面振兴,2019年,我省组织开展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在全省遴选确定了100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从2019年到2022年连续开展4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该项工作已结束。

  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我省于2022年11月印发《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创建方案》),立足新发展阶段,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为制度保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全省开展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2022年—2026年为申报创建期,每年组织申报创建4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5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2024年—2028年为评估认定期,对列入创建名单的示范单位开展评估认定,符合认定标准的确认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并予以公布。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为行政村,同时应符合组织领导有力、工作基础较好、责任机制明晰、创建积极性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等基本条件,并经由乡镇、村申请,县级推荐申报,市级评审、公示、报省级确认备案等程序。已公布的2022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中南平市共有57个村,其中浦城县7个村入列。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创建方案》,积极推动各地探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组织方式、发展模式和要素集聚路径,创建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示范村。经了解,近年来,浦城县富岭镇店亭村坚持党建为基,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托本地资源,发挥特色优势,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拓展村民村财收入渠道,积极推进乡村振兴,乡村发展稳步向好。建议该村可按照我省有关通知要求,加大乡村振兴推进力度,为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创造条件,并加强与浦城县有关部门沟通汇报,按程序申报。我厅也将加强对店亭村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陈 明、吴江源

  联系电话:0591-87820295、87865850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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