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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4-08-04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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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闽农督函〔2024〕48号

                                          答复类别:A类

 

梁求玉代表:

  《关于支持金湖乌凤鸡列入国家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建议》(第11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始终关注并支持包括泰宁金湖乌凤鸡在内的地方特色鸡产业的发展,2023年我厅将福建优质肉鸡产业集群列入重点培育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包括泰宁金湖乌凤鸡、长汀河田鸡、武平象洞鸡、德化黑鸡等地方特色鸡种纳入重点支持对象。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推荐福建优质肉鸡产业集群作为2024年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项目,实施区域包括光泽县、浦城县、政和县、新罗区、上杭县、长汀县、武平县、德化县、泰宁县、南靖县等10个县(市、区)。日前,经农业农村部专家评审,福建肉鸡产业集群已获农业农村部立项公示。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对接农业农村部,扎实做好福建肉鸡产业集群创建各项工作,争取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曹旭东、卢 铭

  联系电话:0591-87856998、87278373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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