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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9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4-08-04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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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闽农督函〔2024〕125号

答复类别:A类

 

吴茂生代表:

    《关于应对农业生产人员老龄化问题的建议》(第1493号)由我单位会同省科技厅办理。您提出的几条建议,对有效应对农业生产人员老龄化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我们认真梳理、深入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针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年龄普遍偏大、农村人口严重外流等问题,我们着力从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机械替代劳动的层面破解这一难题。重点聚焦制约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关键瓶颈,切实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农机装备升级改造,加快农田宜机化改造。2023年全省安排约3.4亿元资金,补贴机具12.45万台套,全省农作物、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74.6%、81.7%。

  一、关于支持小农户购买小型农机具。一是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化调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时将适合我省农业生产使用的小型农机具纳入到补贴目录,让小农户在购置新型生产适用小型机具时可以及时享受政策优惠。二是优化调整机具补贴标准。对技术先进、节能高效、可靠耐用的小型农机具进行优机优补、提高补贴标准,进一步降低小农户购机成本。

    二、关于做大做强农机合作社。一是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围绕粮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2023年安排4400多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机合作社开展机耕、机播、机防、机收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2023年全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达65.82万亩。2024年计划安排6600万元省级以上资金用于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二是支持农机合作社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将适用农机合作社使用的高效农机具及时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帮助农机合作社提升服务效率,促进农机合作社做优做大做强。

  三、关于出台农业机械设备升级改造扶持政策。一是实施科技计划项目。2021年以来,我省在良种选育、轻简化栽培、数字农业、高效智能装备等领域,立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76项,资助科技经费2853万元,带动项目投资达8894万元,加大适合我省山区丘陵特点和特色作物生产所需的农机装备研发。二是推进农机设备更新。落实《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持续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扎实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节能高效、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推广应用,促进农机装备升级改造。三是实施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从今年开始到2026年,布局建设一批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循环式烘干机、成套烘干设备、烘干厂房等设施给予补助,力争到2026年全省烘干机批次处理量达到6.2万吨、水稻产地烘干能力达到95%(2024年可达到75%)。

  四、关于加强耕地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2019-2023年5年全省先后累计投入100多亿元,支持各地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95万亩,重点开展田块平整、小田并大田、灌排设施和田间道路等建设,提高农田基础设施综合配套水平。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拓宽筹资渠道,力争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提高到3000元以上。二是积极支持撂荒耕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对因水源、排灌设施、田间道路不完善而导致撂荒的相对连片耕地进行复耕,符合立项条件的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善提升种植条件,推动复耕种粮。三是加强建后管护。制定出台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意见,建立管护清单,明确管护责任;从2021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高标准农田设施建后管护资金350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开展农田灾毁修复,保障农田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效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农业生产人员老龄化问题,继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支持小农户购置小型农机具,扶持农机合作社做强做大,促进农机装备改造升级,加大高标准农田新建与改造提升力度,进一步完善农田宜机化设施,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翁定河、周 勇

  联系电话:0591-87812603、87808283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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