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4〕135号
答复类别:B类
黄江川代表: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282号)收悉。您对当前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客观、实事求是,所提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此件由我厅和省自然资源厅分办,现立足我厅职能,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培育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方面。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2024年4月,全省已累计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14个,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2827个,泉州洛江区罗溪镇“党建‘同心圆’触及基层治理神经末梢”等5个案列入选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汇编。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的内容和标准,加快推进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建设,继续开展乡村治理“新工具”和典型案例的遴选推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并积极支持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夯实乡村振兴根基,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关于探索成立镇村级乡村振兴促进会方面。目前我省已成立省级乡村振兴促进会和九市一区乡村振兴促进会、47个县(市、区)乡村振兴促进会。全省各级促进会在发动社会力量助推乡村振兴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安溪县、上杭县等地进一步探索成立乡、村两级乡村振兴促进会,在助力乡村建设、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一步,我们也将继续鼓励各地按照自愿、自主办会的原则成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乡村振兴促进会推动更多社会力量投身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敬请今后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陈 明、章菊华
联系电话:0591-87820295、87868718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