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4〕143号
答复类别: A类
肖玉委员:
《关于加快打造寿宁斜滩“茶码古镇”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527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该件由我厅和省文旅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分办。现立足我厅职能,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加强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和要素保障,特别是2023年12月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开展“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走具有福建特色乡村振兴之路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用五年时间推动建成1000个以上省级示范村,带动全省1万多个村全面提升。斜滩镇斜滩村、厝基村已分别列入第一批、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省里将支持资金切块下达到县级,县级根据创建基础、创建成效给予400-120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支持和指导寿宁县和斜滩镇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着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和乡村治理水平,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是开展示范创建认定工作。指导寿宁县和斜滩镇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认定办法(试行)》要求,对照基础性指标、发展性指标,逐条推进、逐项落实,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加大业务指导,补齐短板弱项,支持认定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效应强的示范乡镇、示范村。二是培育乡村特色产业。支持寿宁县和斜滩镇立足当地特色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富农产业,培育壮大“土特产”,延长产业链、价值链,力争创建更多“一村一品”专业村。支持斜滩镇延伸茶产业链条,培育壮大茶文化、茶技艺传承队伍。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积极培育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民宿等新业态。三是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把县域作为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支持寿宁县立足县域统筹谋划城乡布局,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指导寿宁县和斜滩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化乡村“五个美丽”建设,保护村庄肌理,守住乡土特色。四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鼓励传承创新崇文尚学、崇礼亲仁等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斜滩镇红色文化、非遗文化、古镇文化等文旅资源,加大古厝、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的保护利用,鼓励开发文化遗产、养生文化、民俗文化、名人文化,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传得下。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陈 明、林 维
联系电话:0591-87820295、87865850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