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5〕27号
答复类别:A类
三明市政府:
王怀斌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泰宁打造全省烟稻轮种示范基地的建议》(第1644 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支持泰宁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根据《福建省“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我省启动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即“十四五”期间,全省建设30个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20个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打造100个农业产业强镇、2000个“一村一品”专业村。2021年,经设区市推荐确定了“十四五”重点支持建设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备选名单库,按照《福建省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优先支持已纳入备选名单库的县(市、区)建设省级产业园,泰宁县不在备选名单库中。目前,我们正在谋划“十五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相关政策,将进一步优化产业园支持政策,希望泰宁县立足主导产业发展实际,按照全产业链发展要求补短板强弱项,为今后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打好基础、创造条件。
二、关于在烟稻轮种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建设任务安排上主要向南平、三明、龙岩等山地丘陵地区倾斜,泰宁县是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县之一,截至2024年底,在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支持下,泰宁县已投资建成高标准农田13.31万亩。同时,泰宁县作为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大县,农业农村部从2022年起,每年给予泰宁县奖励资金1000万元,用于包括烟稻轮种示范基地田间基础设施在内的现代化制种基地建设,有效促进了泰宁县杂交水稻制种基地高质量发展。此外,自2015 年以来,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三明市建设“中国稻种基地”,用于支持包括泰宁县在内的杂交水稻制种县建设现代化杂交水稻制种基地。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指导各地坚持整镇整村推进、新建与改造提升同步实施原则,开展2025年度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年度任务和省级示范任务的安排上,尽量向全省的产粮大县和制种大县予以倾斜。同时,积极指导泰宁县实施好国家级制种大县奖励资金和三明“中国稻种基地”资金建设项目,提升制种基地建设和管理水平,支持继续创建“十五五”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大县。
领导署名:陈道清
联 系 人:赵杰樑、陈善杰
联系电话:0591-87767098、87839108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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