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5〕32号
答复类别:A类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郭涵涵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469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立足部门职责,深入挖掘利用乡村景观、农耕文化、乡风民俗等特色资源,在休闲农业、乡村建设、示范创建和人才培养等领域着力推动乡村旅游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
一、结合休闲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旅游资源开发
一是推进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推动地方乡村休闲旅游资源开发,培育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8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76个,推介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和美丽休闲农业点491个,持续提升乡村休闲农业发展水平。二是打响福建休闲农业品牌。累计入选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50余条,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休闲农业专栏和今日头条平台发布休闲农业“精品景点”132期,举办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福建省休闲农业精品线路推介等多场宣传活动,营造休闲农业发展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福建休闲农业品牌效应。
二、结合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推动农文旅融合
一是着力推进乡村“五个美丽”建设。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开展美丽乡村庭院、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美丽田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等乡村“五个美丽”建设,以小见大、以点带面打造福建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二是着力发展庭院经济。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与庭院经济相关的路、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群众升级改造闲置宅基地、边角地、庭前院后空地,打造菜园果园、休闲驻点等庭院经济体,促进“美丽庭院”向“美丽经济”延伸拓展,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内涵。2023年以来累计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66亿元,先后支持38个县发展庭院经济,带动发展文旅休闲等微型业态。
三、结合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打造乡村旅游样板
2019-2022年,开展“千村试点、万村推进”工作,将105个金牌旅游村创建点、历史文化名村,140个美丽乡村纳入试点,立足乡村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兼顾不同发展层次,探索具有福建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路径。2023-2027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每年支持500个村、40个乡镇开展示范创建,对文化资源丰富的村,重点加强文化保护,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提升乡村整体价值,打造农旅融合型乡村振兴样板。
四、结合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乡村文旅基础
一是启动“星乡村”“星农人”培育工作。以公益方式扶持培育一批有特色有潜力的乡村和乡村发展带头人,各地从具备一定产业电商或乡村旅游发展基础的乡村中择优推荐“星乡村”,已向农业农村部推荐报送4个“星乡村”、4位“星农人”。二是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挖掘近2000名传统工艺和乡村手工业者,培育一支服务乡村振兴的乡村工匠队伍;遴选产生省级以上乡村工匠名师136名,9人被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确定为第一批乡村工匠名师,支持设立工作室、传习所,传承发展、转化应用传统技艺,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三是实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将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选拔培养与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相结合,会同文旅部门将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优先纳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范围并予以支持。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代表建议,积极推动乡村旅游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引导地方因地制宜利用自然生态、特色农业、乡土文化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深化拓展和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培育推介休闲农业重点县、美丽休闲乡村和美丽休闲农业点,进一步打响福建休闲农业品牌;接续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串点连线成片,推出一批精品线路;积极培育乡村人才,助力农文旅融合发展,推进乡村休闲产业升级,引导农民参与旅游产业实现增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领导署名:赖诗双
联 系 人:张腾云、周炜聆
联系电话:0591-87516974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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