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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6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5-05-1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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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闽农督函〔2025〕39号

  答复类别:B类

 

 

省市场监管局:

  粟琼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第1768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严格法规执行。我厅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近两年先后举办了“学法力行 共护农安”等多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活动,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标准日等主题宣传,不断提高预制菜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度。同时,积极推动《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出台,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每年查办一批农兽药残留超标案件,并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作用。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大对现有预制菜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预制菜农产品原材料生产主体知法、懂法、守法。

  二、关于完善质量标准与体系。近年来,我厅持续加强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每年遴选推荐农业农村地方标准30项以上,目前全省现行有效农业农村地方标准(省农业农村厅归口部分)330多项,约占全省地方标准总数的24%,预制菜农产品原材料源头生产基本实现有标可依。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推进建立健全预制菜标准体系,并立足职责,广泛开展相关标准的宣贯,推动预制菜农产品原材料相关标准落地见效。

  三、关于完善跨部门监管机制。我厅历来高度重视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推进预制菜农产品原材料全过程、全链条监管。2015年,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管、海洋渔业、粮食等部门签订《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明确了食用农产品“三前”、“三后”(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后)的质量安全分段监管职责。目前,我省农业农村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关于预制菜农产品原材料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总体上划分清晰、协作有力。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依法履行“三前”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并持续加大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关于预制菜跨部门监管的协作力度,形成从生产到流通全过程的监管合力。

  四、关于提升全链条监管力度。近年来,我厅在全国率先建立并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2019年和2023年,会同海洋渔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别制定印发了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制度、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联动机制等,逐步构建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体系。目前,全省共有3万多家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并行系统监管,初步实现食用农产品凭证销售、全程追溯,有力提高了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完善一品一码追溯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努力构建预制菜从生产到配送全链条监控机制,不断提高预制菜质量安全水平。

  

    领导署名:袁忠贤

  联 系 人:陈梦茵、张荣治

  联系电话:0591-87761167、87824734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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