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5〕35号
答复类别:B类
省民政厅:
兰玲星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老人养老投入的建议》(第1888号)已收悉,根据协办要求,就涉及我单位乡村振兴领域农村养老支持的内容,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近年来,我厅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助力农村养老服务改善提升。一是培育特色富民产业。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培育“一村一品”专业村2520个,有力促进当地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工程,积极培育休闲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累计培育中国美丽休闲乡村76个,推介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和美丽休闲农业点491个,有效推动地方乡村休闲旅游资源开发。探索发展庭院经济,支持36个县(市、区)开展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工作,引导推动群众利用农村“闲置空间”“闲散劳动”和“闲余时间”,发展由新型经营主体或村集体带动的庭院微型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文创产品制作、文旅休闲和电商销售等微型业态,进一步推动当地群众增加收入。二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接续推进三年提升行动,农村公厕实现建制村全覆盖,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9.4%,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成。实施农村建设品质提升暨乡村建设行动,推进人居环境、村庄风貌、基础设施、综合服务、数字智能、样板示范等年度6大类30项重点任务。深化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全省累计建成美丽乡村庭院17.12万户、美丽乡村微景观5.32万处、美丽乡村公共空间10985个、美丽田园3448片、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1080个。
下一步,我厅将配合省发改委制定《福建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方案(2025-2027)》,积极推动农村养老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加快推动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持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继续实施乡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设施便利化建设,深化拓展和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领导署名:赖诗双
联 系 人:陈 明、肖方辉
联系电话:0591-87820295、8780696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