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5〕41号
答复类别:B类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陆盛彪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制菜质量安全监管及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的建议》(第1084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强化预制菜供应链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
我厅高度重视预制菜农产品原料的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健全监管体系。2015年,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管、海洋渔业、粮食等部门签订《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明确了食用农产品“三前”、“三后”(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后)的质量安全分段监管职责。目前,预制菜农产品原材料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总体上划分清晰、协作有力。二是实施溯源管理。在全国率先建立并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目前,全省共有3万多家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并行系统监管,初步实现食用农产品凭证销售、全程
追溯,有力提高了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对质量监测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零容忍”,2024年全省累计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70起,涉案农产品数量2.2万余公斤,涉案货值23.25万元。四是加强社会共治。及时将每次国家和省级监测结果在福建日报等省级媒体公开,公布不合格产品和生产单位,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发挥茶叶、乳制品、生猪等行业协会作用,指导会员单位科学安全用药,作出产品质量承诺。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严把预制菜农产品原料“三前”监管关口,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严厉打击源头农产品生产违法行为,有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推动预制菜农产品原料质量安全。
二、关于构建预制菜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持续加强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每年遴选推荐农业农村地方标准30项以上,目前全省现行有效农业农村地方标准(省农业农村厅归口部分)330多项,约占全省地方标准总数的24%,预制菜农产品原材料源头生产基本实现有标可依。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推进建立健全预制菜标准体系,并立足职责,广泛开展相关标准的宣贯,推动预制菜农产品原材料相关标准落地见效。
三、关于推动标准化原料基地及品牌建设的建议
我厅坚持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对预制菜企业的支持。一是加强原料基地建设。围绕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福建特色优势产业,成功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6个,组织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完善分等分级、包装清洗等采后商品化处理设备,畅通鲜活农产品末端冷链微循环,积极助力预制菜产业发展。二是加强品牌建设。将农业品牌建设作为提升福建特色现代农业、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程过程中,重点在农产品原料基地创建、品种培优、质量管控、市场营销、电商主播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累计培育涉及预制菜产业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54家。累计共评定“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80个、“福建名牌农产品”242个,收集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224个产品,14个品牌入选农业农村部品牌精品培育名单。
下一步,我厅将优先支持优质的预制菜原料生产基地申报“福建名牌农产品”,绿色、有机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打造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的原料基地。继续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培育一批规模大、发展好、带动强的预制菜产业龙头企业,促进我省预制菜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实力,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四、关于加强校园预制菜监管和评估的建议
我厅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对供应学校食堂的预制菜农产品原料基地实施重点监管,做到相关产品上市期每周至少巡查一次,药残风险高的问题品种实行批批速测。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直供学校基地和大宗“菜篮子”农产品的专项监测,累计抽检6032批次,发现问题及时跟进执法,并通报相关部门。同时督促供应学校食堂的预制菜农产品原料生产者严格落实规定,规范开具和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供应。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大直供学校基地和大宗“菜篮子”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与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沟通协作,形成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合力。
领导署名:袁忠贤
联 系 人:陈梦茵、陈蔚思
联系电话:0591-87761167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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