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5〕81号
答复类别:A类
谷国海代表:
《关于支持顺昌县建设省级现代农业(柑橘)产业园的建议 》(第1016号)由我单位会同省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顺昌县建设省级现代农业(柑橘)产业园给予支持”。我厅积极支持南平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2021-2024年分批次支持建设光泽、政和、松溪、延平等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主要通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我厅将根据衔接资金年度预算安排情况,按照相关程序择优遴选确定支持对象。顺昌县可立足主导产业发展实际,按照全产业链发展要求补短板强弱项,为建设省级产业园打好基础、创造条件,一旦条件具备我们将予以支持。
二、关于“加大对顺昌县柑橘黄龙病防控资金补助力度”。我厅高度重视顺昌县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2016年-2024年累计安排顺昌县农业农村局柑橘黄龙病防控资金700万元以上,支持开展技术培训、建立监测体系、挖除病树、统一防治木虱等措施,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我厅将与相关科研单位紧密合作,密切关注防控技术、防治药剂等最新研究进展,进一步修订、完善福建省柑桔黄龙病综防技术方案,继续在顺昌等柑桔主产区做好柑桔黄龙病综防工作。
三、关于“加快制定‘顺昌芦柑’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和加强顺昌柑橘品牌打造”。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和品牌打造工作,立足市场监管服务职能,不断提升“顺昌芦柑”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2014年,指导顺昌县柑桔行业协会通过申请注册“顺昌芦柑”地理标志商标,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组织“顺昌芦柑”相关企业参加“南平好货走进大湾区”“南平好货走进泉州”等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介活动,有效提升“顺昌芦柑”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下一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顺昌芦柑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标准的有效供给。鼓励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研制包括柑橘产业在内的相关标准,支持柑橘产业相关地方标准制定。二是助力顺昌柑橘品牌打造。推动“顺昌芦柑”地理标志生产企业通过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不断提高产品经济附加值和美誉度。三是提升地理标志品牌价值。指导顺昌县埔上商标品牌指导站加强对“顺昌芦柑”地理标志品牌注册、运用、管理、保护与推广的指导与服务。依托中国品牌节、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各种活动载体,宣传推介“顺昌芦柑”相关产品,提高地理标志产品影响力。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王建华、柯思远
联系电话:13328679610、1772077723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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