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5〕82号
答复类别:A类
江铭福代表:
《关于在连江县设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议》(第1471号)由我单位会同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连江县设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要求,以水产品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需经海洋渔业主管部门遴选确定共同推荐申报。连江县可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对照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对主导产业(水产品)的具体要求,认真谋划产业园布局和建设项目,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夯实基础。
二、关于“在用地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根据项目需求和地区实际情况划定用地专区,不受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进出平衡限制”。据了解,自然资源部正在研究制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待文件印发后,省自然资源厅将部署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调整工作,支持连江县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连江县可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的要求,在确保完成上级下达耕地保护任务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落实耕地总量管控。同时,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指导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持续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用地保障能力,更好地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关于“设置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园区建设、支持鼓励企业和经营主体发展、在建项目的奖励补贴等”。近年来,省财政厅持续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支持连江县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20年以来,支持建设福建(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截至目前共下达补助资金1.54亿元。2023年连江县筱埕镇(海带)被评为国家农业产业强镇,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2024年连江县透堡镇馆读村、坑园镇坑园村、马鼻镇浮曦村等3个村被评为省级产业振兴村,每村获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0万元。二是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2024—2028年,省财政多渠道筹措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重点支持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2024年已下达连江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3725.89万元,支持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三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2024年,省级以上财政下达连江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240万元,重点支持专业化服务水平较高、带动作用较强的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优质社、家庭农场优质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生产经营能力。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王建华、柯思远
联系电话:13328679610、1772077723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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