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5〕89号
答复类别:A类
张昌松代表:
《对于山区更好践行大食物观加强耕地保护的建议》(第11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厅主要从3个方面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一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发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相关工作纳入粮安考核内容,压实属地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将亩均财政投入标准提高到3000元,2024年全省新增建成高标准农田82.6万亩。二是探索耕地种植用途监测方式。汇集全省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土地承包确权、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数据,绘制省级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一张图”,在浦城县、南安市等地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为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三是推动土壤普查成果应用。目前,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已采集绝大部分涉农县(市、区)表层土壤样本,初步建立土壤性状数据库,启动27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特色产品的土壤适宜性专项研究,为进一步开展全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布局、耕地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二、关于“完善种植奖补”。近年来,我省加大资金统筹安排,逐步完善粮油等作物种植补助政策。一是加大粮油生产扶持力度。从2021年起,每年出台扶持稳定粮油生产政策措施,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9亿元资金扶持粮油生产,同步推动市、县(区)出台含金量高的叠加扶持粮油生产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稳妥推进撂荒耕地治理。从2022年起,省级财政累计统筹1.13亿元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山垅田等撂荒耕地复耕种粮,每亩最高补贴1000元;其中,2024年全省撂荒耕地复耕复种12.6万亩。2025年3月,我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稳慎推进撂荒耕地分类治理利用的通知》,有序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三是完善粮食生产金融服务。积极推广“兴业惠粮贷”“乡村振兴贷”等信贷产品,拓宽粮食生产贷款渠道,降低粮食生产融资成本。全面推行实施水稻和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落实水稻种植、水稻制种、马铃薯、玉米等粮食政策性保险,不断增强粮食生产风险保障能力。
三、关于“强化科技兴农”。一是加强农技人才培养。实施基层农技推广“双百”计划,每年招收乡镇紧缺专业定向委培生,支持基层农技员学历提升,开展高素质农民本科学历继续教育试点,不断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二是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从2022年起,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面向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组织、市县级农业企业负责人、家庭农场主及种养大户,培育一批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头雁”带头人,目前已培育“头雁”1621名。三是提升农机装备水平。鼓励支持研发应用生产丘陵山区适用的小型化、轻简化农机装备,加快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实施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提升工程,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4.6%。四是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在茶叶、食用菌、水果、蔬菜、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积极推广智能温室、水肥一体化、远程控制、产品溯源管理等技术装备,2024年全省建设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10个、农业物联网基地300多个,有力促进数字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强化部门配合,加大政策扶持,合力推进山区耕地合理利用,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底线。
感谢您对“三农”事业的关心。敬请今后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翁定河、林 莹
联系电话:0591-88016963、8801696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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