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5〕90号
答复类别:A类
张香春代表:
《关于支持在大田县建设海峡两岸闽台美人茶交流中心的建议》(第16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海峡两岸闽台美人茶交流中心方面。近年来,我们积极建设福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强两岸茶产业交流合作,大力支持大田闽台美人茶产业发展,并给予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县、推广基地项目资金扶持。2024年我厅制定《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促进闽台农业农村融合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支持三明打造海峡两岸美人茶合作交流平台”,着力依托闽台美人茶企业,拓展对台农业合作优势,持续提升基地建设水平,做大做强美人茶产业。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支持大田加强闽台茶产业、茶科技、茶文化交流合作和统筹发展,加强人才交流、技术培训与文化互动,加快建设美人茶产业基地。
二、关于支持大田美人茶市场拓展和品牌建设方面。我厅高度重视大田美人茶的品牌宣传推广。2017年以来,我厅每年组织大田美人茶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杭州)、中国(福州)茶叶交易会等大型展会活动,有效提升大田美人茶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2021年以来,我厅大力支持大田举办海峡两岸美人茶赛事,推动美人茶栽培、品种、加工等多项关键技术取得突破,促进两岸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多方面深度交融,为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全国农交会、杭州茶博会、福州茶交会等平台,推动美人茶参与涉台经贸展会,继续支持举办海峡两岸美人茶赛事活动,做大做强美人茶产业,使其成为闽台农业合作的新典范,为两岸融合发展注入新活力。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翁定河、张雯婧
联系电话:0591-88016963、87817804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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