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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4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5-05-14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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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闽农督函〔2025〕104号

答复类别:A类

 

雷金玉代表:

  《关于整治农村耕地撂荒问题的建议》(第1845号)由我单位会同省水利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农业技术管理”。一是加快农业“五新”应用。2024年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共发布农业主推技术1331项、主导品种1876个,组建水稻、蔬菜、茶叶、水果等7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97个工作站,建立一支由385位专家组成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团队,建设农业产业科技展示基地269个,协同开展研发、集成、推广。二是开展“农业专家八闽行”活动。每年选派一批农业专家进村入户到企,走进田间地头,点对点、面对面解答农业生产技术难题,2024年累计组织技术培训12万多人次,开展技术咨询服务9万多人次,发放技术资料23万多份,推动科研成果更多应用在乡村产业发展上。三是充实农技推广服务力量。实施基层农技推广“双百”计划,每年新增招收100名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定向委培生、100名农技员专升本学历教育;每年组织3000名县乡农技员参加5天以上脱产业务提升培训,更新业务知识,提升服务能力。

  二、关于“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着力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一是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2024年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提高到3000元,当年全省新增建成高标准农田82.6万亩;每年安排省级资金3500万元,支持农田设施维修管护和灾损农田基础设施修复;对符合立项条件的撂荒耕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新建或改造提升项目范围。二是持续提升耕地地力。大力推行有机肥投入推荐用量指导制度,推广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技术措施,组织省市县三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开展自查整改,全力提升耕地质量,2024年全省推广有机肥2028万亩次、绿肥种植404万亩、秸秆还田625万亩。三是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连续2年全省统筹安排超过500亿元资金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和改善灌溉条件,确保大中型灌区灌溉面积保持稳定,为农业生产提供水利支撑保障。

  三、关于“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一是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制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政策文件,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2024年全省新增培育省级农民合作社优质社150家、省级家庭农场优质场270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297家。二是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积极推广丘陵地区农业生产托管模式,为小农户提供耕种防收等社会化服务。三是提升撂荒耕地利用水平。推广“党支部+农场+农户”、国企或乡镇兜底等撂荒耕地治理经验做法,支持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流转托管撂荒耕地种粮,鼓励烟叶种植地区将烟叶扩种指标与撂荒耕地复垦挂钩。

  四、关于“政府政策支持”。加大资金统筹安排,优化政策举措。一是稳妥推进撂荒耕地治理。2022-2024年,省级财政累计统筹1.13亿元资金支持山垅田等撂荒耕地复耕种粮,每亩最高补贴1000元,其中2024年全省撂荒耕地复耕复种12.6万亩。同时,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印发《关于稳慎推进撂荒耕地分类治理利用的通知》,进一步有序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二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制度。扎实推进农村承包地管理与改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探索通过土地托管、土地股份合作、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龙头企业等多种方式,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省承包地流转总面积为569万亩,土地流转率36%。三是支持推广粮经种植模式。强化设施菜稻轮作政策扶持,对设施蔬菜大棚内轮作单季稻的(60亩以上)给予100元/亩补助,2022年以来,全省共补助2.67万亩。同时,因地制宜推广胡萝卜—旱稻轮作、玉米—西瓜轮作、葡萄—马铃薯套种等高效种植模式,提升耕地产出效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大宣传引导,合力推进撂荒耕地治理利用,巩固拓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成果,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底线。

  感谢您对“三农”事业的关心。敬请今后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翁定河、林 莹

  联系电话:0591-88016963、8801696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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