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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5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5-05-1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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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闽农督函〔2025〕112号

  答复类别:B类

 

黄其明代表:

  《关于解决农村山区生产物资运输车辆问题的建议》(第13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积极探索推进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十四五”期间,我省8个县(市、区)被确认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基本实现了乡(镇)、村有1名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农机经营服务组织有1名安全管理员。多功能(变型)拖拉机存量由12151台降至523台,46个县(市、区)提前实现清零目标。积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田间、果园、茶园、农机合作社等农机较为集中的作业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省共检查拖拉机等农业机械41584台次,排查整改隐患1551项。同时,加强农机报废补贴政策宣传,鼓励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十四五”以来,共办理报废补贴老旧拖拉机等农业机械7222台(套),从源头上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政办〔2024〕27号)精神,持续深化拖拉机专项治理,确保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一是依托道安工作平台,发挥与公安部门三项工作机制作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拖拉机路面管控和查缉力度,提升拖拉机专项整治成效。二是研究提高多功能(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标准,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主动报废和实体拆解,加大政策清零宣传,到2025年6月底完成多功能(变型)拖拉机存量清零目标。三是推动相关部门和企业关注农村市场需求,开发适合农村运用场景的机动车型,让农民群众能够购买和使用合法合规的替代产品,便利农村偏远山区特色农产品的运输和流通。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敬请今后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蒋 节、念志伟

  联系电话:0591-87514692、87519104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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