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5〕114号
答复类别:A类
梁求玉代表:
《关于支持山区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建议》(第1680号)由我厅会同三明市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立足丘陵山地多的省情实际,充分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作用,加大对丘陵山地适用农机具补助力度,支持山区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购置轨道运输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山地适用农机具。以泰宁县为例,2024年我厅对泰宁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需求给予全额满足,安排下达975万元,支持泰宁县对347台轨道搬运机、106台果蔬烘干机等机具给予补贴,积极支持泰宁县扭转山区农业机械化基础薄弱的局面。
您提出支持山区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吸收您的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提升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
一是用足用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继续对轨道运输机、小型插秧机、小型联合收割机等丘陵山区适用机具给予补助,力争将水稻抛秧机、割捆机等更多山地适用农业机械纳入补贴范围。对泰宁等山区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需求,在摸底调查后,省级及时做好资金预拨、调剂安排等工作,满足山地农机化发展需要。
二是加大农机推广。针对制约丘陵山地农机化发展的关键瓶颈,举办一系列农机观摩演示活动,抓好全省水稻机种观摩演示暨购机补贴政策解读活动,扩大轻简、智能、高效、适用农机装备应用。三是加大机手培训。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等,针对不同作物和农机类型,开展机械化措施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等技术培训,提高丘陵山地复杂作业条件下机手作业技能,更好适应山地农机化工作需要。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杨建榕、郑鸿勇
联系电话:0591-88562229、87555824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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