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5〕120号
答复类别:A类
林露露代表:
《关于让村干部守得住、留得住的建议》(第17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产业扶持政策”方面
一是加强项目带动。制定《福建省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支持各地立足自身农业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富民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为抓手,打造县、镇、村产业集聚发展平台。已培育建设1187个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先后下达3.0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其中308个村每个村100万元,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开展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带动农户在家门口就业。二是强化金融支持。出台《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办法》,率先在全国推出福建“乡村振兴贷”产品,农业经营主体最高可实现纯信用融资1000万元,已累计发放贷款114.28亿元,惠及7984家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有力缓解乡村中小微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活水”。
二、关于“与高校联建共建”方面
持续开展“农业专家八闽行”活动,每年选派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农业专家进村入户到企,走进田间地头,点对点、面对面解答农业生产技术难题。组织7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16个农业科技创新专业联盟和8个设区市农科院所,按专业组建科技服务小分队,实施“一村一策”“一业一策”,指导调整优化乡村产业布局,帮助谋划一批规模效益明显、带动力强的项目,提供综合技术解决方案,推动产学研用密切协作。2024年全省各级农业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教育等部门选派农业专家2053人,对接服务镇村6625个,对接服务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9200多个,开展农业科技咨询、培训和指导服务,加快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推广应用。
三、关于“空心村治理策略”方面
近年来,积极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导各地探索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审慎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引导推动闲置农房开发利用。制定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等,每个村补助60万元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019年以来,安排省级以上扶持资金23.94亿元,扶持3990个村发展集体经济,晋江市阳光社区、沙县区西霞村等一批案例在全国宣传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再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地方“小特产”升级为富民“大产业”。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开发特色金融信贷产品,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持续开展“农业专家八闽行”活动,下沉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实施好农技推广“双百”计划,组织农技员分级培训,提升基层农技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抓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程,持续培育高素质农民。因地制宜探索通过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让更多“空心村”变为产业蓬勃发展的“实心村”。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曹旭东、卢 铭
联系电话:0591-87856998、87278373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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