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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5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6-08-04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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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闽农督函〔2026〕39号

答复类别:B类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林凤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建议》(第1454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抽检要更“对味”,紧盯福建特色和百姓日常

  近年来,我厅不断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将大宗“菜篮子”产品和地方特色小宗产品纳入抽检范围。聚焦荔枝、甘薯、豇豆、芹菜等重点问题品种,开展“一品一策”专项治理,深入推进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包市包片制度,加密抽检频次。聚焦铁观音、岩茶、红茶等地方特色产品,每年在茶叶集中上市春秋两季开展定量抽检。聚焦春节、元旦等节假日和小农散户等重点主体,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等针对性抽检,严密守牢产地准出关。

  下一步,我厅将紧盯重要时节、风险品种、重点对象,持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确保大宗产品不放松、小宗产品不落空,有效防范源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关于抽检要更“灵敏”,提高发现问题效率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每年划拨省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基层购置最新胶体金快检卡片、开展人员检测技能培训,实现全省乡镇快检实验室和快检设备全覆盖,年快检量达60万批次。同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反应制度,组织荔枝、茶叶、豇豆等特色产区,开展产品集中上市期胶体金快检驻点监测、流动监测、上门监测,为广大农民提供农兽药残留免费检测服务,有效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乡镇源头快检,加大乡镇快检人员业务指导培训,配齐配足常检出农兽药胶体金卡片,强化快检产品质量验证,从严处置快检问题农产品,充分发挥源头预警作用,让抽检更“灵敏”、处置更“高效”、质量更“安全”。

  三、关于抽检要更“透明”,让结果看得见、看得懂

  我厅始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信息公开,每季度在福建日报、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上公布阶段性监督抽检结果,包括抽检农产品、批次数、合格情况和不合格主体信息。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全部督查督办,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每年在主流媒体上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同时,利用厅官方网站、各类宣讲活动及时传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辟谣、风险提示或消费警示信息。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权限和信息公开要求,做好抽检结果和信息发布,积极探索科普宣讲“轻骑兵”、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宣传方式,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引导健康消费。

  四、关于抽检要更“合力”,发动大家共同监督

  我厅致力于构建“共治共享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公布全省涉农县(市、区)24小时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受理各类投诉举报。适时组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鼓励社区居民和学生走进实验室,近距离了解和感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知识和检测技术。积极运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推动3.26万家生产主体列入系统监管,2025年实现赋码出证、一品一码801万批次,追溯品种、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发挥农产品从业人员“内部吹哨人”监督作用。加大常态化舆情监测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舆情及时研判、及时处置、及时发声。在原有并行系统的基础上,升级改造、推广应用集监管、监测、追溯、信用于一体的智慧监管平台,实现远程巡查、精准监管、高效处置。

  

  领导署名:袁忠贤

  联 系 人:郑子峰、陈蔚思

  联系电话:0591-87868718、87761167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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