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6〕50号
答复类别:D类
省文旅厅:
朱雁娴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莆田市实施“艺术点亮乡村”行动以高品质文化供给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086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朱雁娴代表建议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将“艺术点亮乡村”行动成效纳入对莆田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我省高度重视乡村文化振兴,将乡村文化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纳入省对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统筹推进。我厅每年都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相应设置考核指标,持续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推动农业农村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根据中央对省级党委和政府年度考核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2025年度我省对设区市党委和政府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设置了“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情况”指标,并由省文旅厅根据职责评议赋分,推进落实。
鉴于中央要求精简优化考核为基层减负赋能,并明确要求省对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指标数不得多于国家对省级党委和政府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指标数,省对市当年度考核指标数也不得多于上年度指标数,因此请贵厅在不增设考核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和我省乡村文化发展实际,抓紧谋划2026年度相关考核指标,统筹考虑是否将“‘艺术点亮乡村’行动成效”纳入“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情况”指标考核范畴。
领导署名:陆 涛
联 系 人:李美桂、林 翔
联系电话:0591-87873051、8780170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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