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6〕51号
答复类别:B类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庄小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分装食品保质期标识管理的建议》(第1441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推动数字化监管,建立分装信息追溯体系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广应用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截至目前,已将3.28万家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纳入并行系统监管,累计采集农产品产地、生产日期、检验报告等相关数据4947万余条,并实时推送至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逐步构建起“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的全程可追溯体系。
下一步,将持续优化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格化、信用数据,不断提高农产品源头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关于强化全链条监管,加大违规惩处力度
近年来,我省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海关等多部门协作机制,厘清监管部门职责,强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对接,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送、会商研判制度,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同向发力的全链条监管格局。
下一步,我厅将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断增强协同监管工作质效,推动部门协同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避免监管真空。
领导署名:袁忠贤
联 系 人:郑子峰、徐文锦
联系电话:0591-87868718、8781597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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