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6〕118号
答复类别:A类
雷立斌代表:
《关于支持将罗源县列入2026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名单的建议》(第17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乡村全面振兴工作,谋划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全省有9个县列入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认定一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其中,罗源县有1个乡镇、31个村列入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
近年来,罗源县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立足“畲风海韵、多彩罗源”资源禀赋,努力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模式,为今后开展示范创建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我厅将对标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求,按照“县级申报、市级遴选、省级推荐、部级批准”的程序,指导罗源县立足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创建方案,积极支持罗源县开展示范创建。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张星辉、林 杰
联系电话:0591-87845906、8776789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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