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6〕120号
答复类别:B类
杨嘉红代表:
《关于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抓实餐饮具消毒的建议》(第11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农兽药全流程监管
近年来,我厅不断加强农业投入品管控,着力筑牢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防线。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先后部署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等,2025年全省共立案查处农资领域案件381件、农产品领域案件357件,移送公安机关32件,有力打击违规使用、超范围使用、过量使用农兽药等违法行为。二是规范农药经营使用。加强农药经营管理,严格落实限用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及溯源管理,持续规范农药市场秩序。大力推广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持续推动农药减量增效,“十四五”期间全省种植业领域农药使用量下降12%。三是推进兽药减抗行动。制定印发《福建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工作推进方案》,率先打造“减抗”技术服务平台,建立产学研推联动机制,推动出台多项畜禽养殖减抗、无抗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有效推动全省畜禽养殖规范化、减抗化。
下一步,我厅将聚焦农兽药使用环节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保持严管重打态势,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快推动修订出台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制度,完善违法违规农资企业联合惩戒措施,规范农兽药经营和使用行为。
二、关于推广标准化生产模式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农业标准化工作,持续强化标准引领,规范农业生产行为。一是健全农业标准体系。聚焦产业发展需要,首创发布“三茶”统筹标准体系,制修订省农业地方标准282项,约占全省地方标准的五分之一,优势特色农产品基本实现有标可依、按标生产。二是加强科学用药培训。通过“科学安全用药空中大讲堂”等线上平台组织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公益培训,以及农药使用“安全生产月”等系列活动宣传普及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知识,“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开展宣传培训1705期,有效提高农业生产者科学用药水平。三是推进追溯管理。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率先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将全省3.28万家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平台监管,建立健全电子生产档案,每年赋码出证800多万批次,初步实现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四是高标准培育优质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2459个、有机农产品23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15个,建设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03.44万亩、有机农产品基地4.38万亩,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规模稳步扩大。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科学用药培训力度,开展精准用药提质增效行动,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者安全用药意识。持续优化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不断提高农产品赋码出证率。继续加大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力度,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把审核质量关,强化证后监管,推动农业生产提质增效。
三、关于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近年来,我厅持续完善监管体系,有效构建常态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格局。一方面,开展常态化质量监测。建立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监测体系,县乡实行源头快检,胶体金快检样本量从无到有突破60万批次,省市县三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样本量达2批次/千人,同时督促指导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加强产品上市前自检把关,推动抽检频次不断增加、覆盖面有效扩大。另一方面,推进专项化重点整治。聚焦豇豆、芹菜、荔枝等重点问题品种,组织开展药残攻坚治理行动,增加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实行“一品一策”精准治理,以点带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推行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结合生产模式、内部质量管控等情况,将生产主体划分为高、低两个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有效提高监管效能。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进一步推动生产企业、合作社落实上市自检要求,推动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同时,进一步加强重点问题品种药残治理,全面落实包保管理、培训指导、批批速测等措施,牢牢把好产地准出关。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郑子峰、张荣治
联系电话:0591-87833808、87824734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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