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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0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6-08-05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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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闽农督函〔2026116 

答复类别:A 

    

杜振洪代表 

  《关于支持泉州市洛江区创建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建议》(第1200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先行先试,专项扶持创建一批,把洛江作为重点创建对象,紧扣‘中心城区+田园乡村’独特禀赋,强化政策倾斜、加大扶持力度,帮助打造城乡融合型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区。     

  近年来,我省积极组织开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目前已有9个县(区)先后纳入创建名单。泉州市洛江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积极探索具有洛江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径,在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具备申请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条件下一步,我厅将指导洛江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践,认真编制创建方案,做好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支持。 

  二、关于“支持洛江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完善新农人创业孵化与培训体系,探索建立人才参与产业发展的长效利益联结,帮助破解乡村经营人才短缺难题。 

我厅高度重视“新农人”队伍建设,将其作为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关键举措,出台《关于加快“新农人”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24项具体措施,全链条构建“引育留”工作体系支持各地统筹各类乡村振兴资金,积极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房屋等资源,通过政企合作、校地合办等方式,培育一批功能各异、特色明显的“新农人”创新创业平台,为“新农人”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渠道对接、融资贷款等服务,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乡村民宿、文化创作、休闲康养、直播带货等新模式、新业态。截至2025年底,全省“新农人”队伍规模达49.6万人,其中泉州市洛江区培育各类“新农人”2901。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进“新农人”队伍建设,力争至2027年,全省“新农人”队伍规模达60万人以上。 

    

  领导署名:陈明旺 

   人:张星辉、柯思远 

  联系电话:0591-832106008776789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5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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