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6〕116号
答复类别:A类
杜振洪代表:
《关于支持泉州市洛江区创建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建议》(第1200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先行先试,专项扶持创建一批,把洛江作为重点创建对象,紧扣‘中心城区+田园乡村’独特禀赋,强化政策倾斜、加大扶持力度,帮助打造城乡融合型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区。”
近年来,我省积极组织开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目前已有9个县(区)先后纳入创建名单。泉州市洛江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积极探索具有洛江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径,在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具备申请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条件。下一步,我厅将指导洛江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践,认真编制创建方案,做好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支持。
二、关于“支持洛江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完善‘新农人’创业孵化与培训体系,探索建立人才参与产业发展的长效利益联结,帮助破解乡村经营人才短缺难题。”
我厅高度重视“新农人”队伍建设,将其作为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关键举措,出台《关于加快“新农人”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24项具体措施,全链条构建“引育留”工作体系。支持各地统筹各类乡村振兴资金,积极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房屋等资源,通过政企合作、校地合办等方式,培育一批功能各异、特色明显的“新农人”创新创业平台,为“新农人”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渠道对接、融资贷款等服务,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乡村民宿、文化创作、休闲康养、直播带货等新模式、新业态。截至2025年底,全省“新农人”队伍规模达49.6万人,其中泉州市洛江区培育各类“新农人”2901名。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进“新农人”队伍建设,力争至2027年,全省“新农人”队伍规模达60万人以上。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张星辉、柯思远
联系电话:0591-83210600、8776789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