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6〕127号
答复类别:A类
钟可祥代表:
《关于将稀土永磁电机农机设备纳入“优机优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建议》(第1400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工信厅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积极发挥稀土永磁节能电机促进农机绿色智能转型的有益作用,目前已将配备稀土永磁节能电机的水帘降温设备、通风机等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并参照优机确定相关机具的补助标准,对配备稀土永磁节能电机的水帘降温设备给予单台990元的补助,较普通设备多补助510元;同时对稀土永磁节能电机驱动的通风机单设补助,每台补助700元。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作用,继续做好已列补稀土永磁节能电机驱动农机装备补贴工作,并支持更多稀土永磁节能电机驱动的农机装备按程序列补后,一类一策确定补贴标准。同时,对包括稀土永磁节能电机驱动的重点关键农机装备在内的各类农机具,根据全省农机化工作具体情况,适时通过优机优补等方式,加快推广应用。工信部门也将发挥首台(套)技术装备等政策作用,引导各方资源聚焦发力,共同推进稀土永磁节能电机驱动农机装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杨建榕、徐庆锋
联系电话:0591-88562229、87566707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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