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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111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3-08-0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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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农督函〔2023〕156号

  答复类别:A类

 

黄卫东(民建):

  《关于建议精准引导民营企业投身乡村振兴的建议》(202311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民企帮扶政策落地。我省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让民营企业家大胆创新、放心创业、放手创造。一是梳理帮扶政策。2021年以来我厅全面梳理汇总全省支持农业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八条措施》,从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数字化发展、绿色发展、品牌发展、融合发展、联农带农等能力水平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省级支持政策措施。二是加强宣传推介。我厅结合“两直两前”百名干部下基层服务活动,农业生产春季“开门红”活动、乡村振兴干部入户调研活动等工作平台,驻点全省所有涉农县(市、区),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宣讲,采用厅网站专栏适时公开各类帮扶政策,开展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依托省龙头企业协会,通过公众号、龙头企业微信群等,定向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送各项惠企政策信息。三是推荐优秀企业家。省委从2019年开始,每年评选“助村富民”明星企业10个,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表扬;每年推荐一批深入参与乡村振兴、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列入福建省优秀企业家名单,树立鲜明导向,营造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的浓厚氛围。我厅将持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做细农业企业指导服务工作,提升农业企业获得感。

  二、创新民企参与机制。一是引导参与乡村产业振兴。加强规划引领、机制创新、政策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产业项目建设,先后创建3个产业集群、67个产业强镇,支持288个“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项目承担主体主要为民营企业。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园区给予一定支持。鼓励园区所在地实施农产品加工项目,吸引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入园发展,形成产业链配套企业集群。推动通过组建乡贤促进会、开展“万企兴万村”活动等方式,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回乡投资兴业。二是引导强化利益联结。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股份合作、订单收购、合作经营等方式结成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利益连接机制,带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增产增收。三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2022年3月印发《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完善参与机制,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拓宽了民营企业参与的渠道和范围。近期我厅拟出台《福建省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指引(2023年)》,聚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和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更好满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多元化、多样化投融资需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我厅将继续支持民营企业进入乡村振兴领域,规范社会资本投资行为,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民营企业投资农业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优化民企融入环境。近年来,我厅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民营企业在乡村振兴中更好地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一是简化手续,降低办事成本。在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过程中,简化申报手续,对申报材料中要求的环保、质量安全、税收等证明,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取代企业提供证明,减轻企业负担。二是深化“政企结对”。每年召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座谈会,与龙头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沟通,现场点对点回应解答企业关心的问题。2022年召开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座谈会,办理答复企业提出的问题66个。三是开展“两直两前”调研实践活动。从2019年开始,每年组织百名以上干部,分赴全省70个涉农县(市、区),靠前服务、靠前指导,为企业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我厅将继续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营造安商重商的良好氛围,畅通民企参与渠道。

  四、强化要素供给保障。一是加大资金保障。加强涉农资金整合,2019-2022年全省统筹整合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100亿元以上,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加强金融支持,银行机构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方式持续增强涉农贷款额度。2022年我厅联合财政、金融等部门推出“福建省乡村振兴贷”,有效破解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我厅将继续做好“乡村振兴贷”等金融产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农业经营主体覆盖范围,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生产发展和稳产保供能力。二是支持农村土地流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以县城为主,依托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和林权交易收储平台,探索建立综合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农村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沙县区组建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全省首创农(林)地经营权、农业设施设备抵押贷款。三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发挥好“三支队伍”作用,2021年选派第六批驻村第一书记3736名驻村任职三年,每年选派省级科技特派员2000名,实施乡村振兴“指导员”制度,推动一批公职人员回乡支持乡村建设发展。2023年围绕脱贫地区主导产业和科技人才需求,遴选匹配138名农业科技专家支持23个脱贫县产业发展。实施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学历提升工程,免学费、杂费、书本费、报名考试费,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助政策,今年累计8.48万青年农民完成大中专学历教育,其中2万人完成大专学历教育;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院校等,分级分类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2022年全省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12.8万余人次;实施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工程,每月举办1期全省农村使用技术远程培训班,并制作成流媒体课件上传到福建省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网络,免费在线学习;2022年,全省培训农民123.3万人次。我厅将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人才的培养、管理和使用,继续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推动更多人才致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道清

  联 系 人:张腾云、范 琴

  联系电话:0591-87822326、87847847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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