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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306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3-08-03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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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农督函〔2023〕114号

  答复类别:A类

 

宋志强委员:

  《关于支持加快建设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提升闽台融合发展水平的建议》(202330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形成明台融合发展机制方面。我厅积极支持三明市加快建设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依托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以下简称“清流台创园”)和永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林竹)产业园(以下简称“永安产业园”),积极引导台胞台企参与乡村振兴和农林高质量发展,培育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促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落深落细清流台创园支持政策,推动永安产业园同等享受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政策。重点支持东方龙(清流)樱花生态科技公司、东方美人茶叶有限公司等台资农业企业拓展“农业+文化、旅游”等,加快国兰种苗、樱花文旅、东方美人茶等特色产业发展,打造两岸特色现代农业示范样板。指导清流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推动产业集聚、增创特色优势,积极创造条件向农业农村部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同时,配合省台港澳办、三明市等主动对接农业农村部,积极争取试验区建设的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

  二、关于健全完善融合发展保障机制方面。我厅高度重视三明市对台农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等工作。近年来,省级资金每年安排清流台创园和永安产业园产业各500万元,同时对园区台资农业企业实行贴息补助政策。积极支持将乐开展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县建设,先后将大田县大方广美人茶、江山美人茶等基地列入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建设,并给予资金补助。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试验区建设,一方面,重点支持清流台创园、永安产业园基础设施投入,不断改善生产发展条件,推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同时,扎实推动将乐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县、大田美人茶融合发展推广基地等项目建设,扩大台湾农业“五新”示范推广。在今年安排下达的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中,我厅对三明试验区重点倾斜,安排6个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建设项目,数量居全省第二。另一方面,我厅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指导,会同省台港澳办、林业局等部门,加强与三明市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指导三明市制定试验区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对三明对台农业产业合作、乡建乡创和乡村治理等示范项目建设经验向区外宣传推介,把试验区建成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示范样板。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郑钱华、陈 浩

  联系电话:0591-87836435、8850266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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