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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213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3-08-03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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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农督函〔2023〕86号

  答复类别:A类

陈蜀曼委员:

  《关于重塑乡村审美的建议》(202321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的整体布局,保护乡村肌理

  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建设,注重顶层设计,2022年先后出台《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福建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省农业农村厅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省直相关部门以农村建设品质提升为抓手,坚持稳步推进,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不搞大拆大建,不搞“一刀切”,分区分类明确目标任务,通过项目化、清单化手段,实施农村水环境治理、居住环境治理、风貌管控、基础设施提档、样板建设等5类工程20项重点建设任务,2022年完成投资355.6亿元,推动乡村环境持续提升。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专项主抓、具体落实的协调推进机制,以农村建设品质提升为重点,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农村风貌管控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农村建设样板示范提升等5类工程21项年度重点任务,加快建设具有福建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关于保护古民居传统文化特色

  在推进乡村建设过程中,我们坚持福建特色,传承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优秀乡土文化,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美丽乡村。2022年全省完成60个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和整治提升,新增94座古建筑上线“省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住建等相关部门,继续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积极推进中国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重点改善提升完60个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新增85座古建筑上线“省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

  三、关于打造乡村特色的村巷道和农村庭院

  2022年我省制定出台《关于开展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建设活动的方案》,通过深入挖掘红色文化、朱子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内涵,注重保留地方特色、生活模式,将乡土内涵、传统农耕、人文历史、特色建筑、民俗风情等融入“五个美丽”建设,既坚持“原生态”,彰显乡村独特风貌,又让乡村留得住乡愁记忆。截至2022年底,全省已建成美丽庭院43407个、美丽乡村微景观12738个、美丽乡村小公园2669个、美丽田园1022个、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339个。2023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列入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省将培育打造美丽乡村庭院8100户、美丽乡村微景观4900处、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1160个、美丽田园245片、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128个。下一步,我厅将强化统筹协调,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强化各项举措,以更大的力度推进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活动,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巷道和农村庭院。

  四、关于建设农家书屋、开设美学讲堂

  近年来,我省重视挖掘地方文化,持续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加强乡村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打造乡村文化旅游特色品牌等。目前我省拥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5个,其中福州茉莉花种植和茶文化系统、尤溪联合梯田、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省级美丽休闲乡村167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68个。下一步,我们将配合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文旅厅等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推动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文化村史馆、非遗传习场所、农民文化公园等公共文化设施。同时把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以点带面推进乡村建设,培育文明乡风,打造一批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示范样板。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吕铭辉、陈 芳

  联系电话:0591-87873051、87304956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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