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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134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3-12-1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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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闽农督函〔2023223 

  答复类别:A 

    

潘永红委员 

  《关于支持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的建议》(20231349号)由我单位会同财政厅、自然资源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十多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以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为载体,大力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提升计划,加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农科教、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快农业“五新”进村入户到田,为我省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加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一是创建了福清三华农业园、漳州佳洲岛蔬菜示范基地、泉州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3个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以及福清市相思岭农创公司、永泰县石竹兔业养殖试验基地、泉州惠民农业综合开发公司、惠安县大爱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寿宁县山里菌业发展公司等一批农技推广实践基地,诏安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福清市畜牧兽医中心等5个机构入选全国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二是每年遴选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40个以上鼓励涉农高校、科研院所采取多种形式合作共建示范基地,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观摩培训和技术指导截至目前,通过自建、租用、合作等方式,全省已建立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牧渔)312个,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今年全省已累计发布推介农业主导品种300多个、主推技术1344多项,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基层农技人员和小农户到基地观摩培训1300参训人员达6万多人次,深受基层农技员和农民的欢迎三是组织开展农业专家“八闽行”活动,从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以及各级农业技术推广单位选派1500多名农业专家,按专业组建科技服务小分队,精准对接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产业集群、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产业强镇以及一村一品示范村,开展技术供需对接,提供一体化综合技术解决方案,推行“科研院校+农技推广机构+示范基地+生产经营主体”服务模式,培育一批科技示范主体,带动县域乡村产业提质增效。 

  二、保障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用地。支持农业试验示范基地使用集体土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农业实验示范基地涉及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的,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依法应当以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土地,支持用地单位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2023年,省财政安排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相关资金4225万元,支持我省农作物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推动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改扩建项目,完善试验地田间基础设施,为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创新提供科研育种平台;支持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建设,推动台湾农业良种、技术、肥料、农药及机械设备引进、合作开发及示范推广;支持水果、茶叶、食用菌、蔬菜、畜禽等优势主导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以及农业“五新”示范推广,建立核心示范片,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使用新肥料、新农药、示范推广农机新机具等。今年安排省级以上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资金5930万元,打造一批集示范展示、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大大增强了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为加快我省特色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全省每年建设200个科技示范基地、遴选2万个科技示范主体,实现县县有产业示范基地、乡乡有科技展示样板、村村有科技示范主体。二是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的作用,持续开展农业专家“八闽行”活动,大力推行农业专家+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小农户”模式,鼓励和引导更多农业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针对产业发展技术瓶颈问题,开展“订单式”“菜单式”服务,落实精准帮扶措施。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优化财政政策和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等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加快促进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人:许惠霖、徐建清 

  联系电话:0591-8781184287844134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12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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