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17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4-08-09 11:50
相关文章:

访谈解读:

  闽农督函〔2024〕54号

  答复类别:A类

 

省林业局:

    《关于拓宽“两山”转化通道,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20241175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做强做大林下经济产业

  近年来,我厅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着力推动林竹、花卉苗木、中药材等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组织实施了珍稀食用菌、“福九味”中药材等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漳浦蝴蝶兰、宁化薏米等2个现代农业产业园,柘荣县城郊乡(太子参)等1个农业产业强镇,培育南安市向阳乡卓厝村等113个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

  下一步,将坚持以“3212”工程为抓手,强化项目带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培育更多以林下经济为主导产业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专业村,不断做强做大林下经济。

  二、强化科技支撑及人才培育

  加大人才培育力度,依托高素质农民、头雁项目等培训资源,突出食用菌、中药材、花卉等产业实用技术培训,打造林下经济产业人才队伍。同时,综合应用各类新媒体,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宣传,重点组织专业团队拍摄南靖南桥村绞股蓝等30多部“一村一品”宣传片在东南电视台播放,在《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柘荣太子参等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典型案例。

  下一步,将继续深入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农民素质提升行动,用好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先进种养技术培训推广,为促进林下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队伍

  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与增补工作,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龙头企业以订单收购、统购包销、入股分红等方式带动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引导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在农产品产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初加工中心、仓储物流、精深加工厂、休闲观光步道等项目,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目前全省已累计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297家,其中林下经济相关的林竹类103家、花卉苗木类26家、中药材类31家;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341家,其中林竹类5家、花卉苗木类3家、中药材类10家。

  下一步,将加大龙头企业队伍建设,开展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培育更多林下经济产业的龙头企业。并支持龙头企业进一步提升融合发展能力,提高联农带农水平,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领农户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形成生产、加工、销售、观光一体化的林下经济产业格局。

 

  领导署名:陈道清

  联 系 人:曹旭东、林岚剑

  联系电话:13705004387、18105015366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