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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22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4-08-09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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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闽农督函〔2024〕62号

  答复类别:A类

国家金融监督总局福建分局:

  《关于建立杂交水稻制种巨灾保险的提案》(20241225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2022年,我省水稻制种保险每亩保险金额从1200元提升至1600元,将自然灾害、病虫害、野猪侵害造成的保险水稻毁损及种子纯度、结实率、发芽率等质量指标纳入保障范畴,基本涵盖水稻制种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一是优化投保方案。我厅根据种业产业发展实际,与各保险机构充分沟通协商,合理调整保险保额及费率,优化制种保险理赔条款,简化理赔程序,进一步提高制种保险保障水平。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加大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在制种关键时间节点要求各制种县加强制种备案管理,鼓励各制种主体积极参保。同时通过相关案例让制种农户意识到投保的重要性,增强制种农户投保意愿,进一步提升投保覆盖率。三是做好协调服务。鼓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协助保险机构开展定损工作,协调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加大定损和理赔过程的监管力度,出台更具可操作性的定损和理赔标准,畅通相关申诉渠道,提高保险定损理赔准确度和时效性,切实发挥保险对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作用。

  下一步,我厅将加大对保险政策的宣传引导,根据产业发展情况适时与保险部门协调调整保险保额及费率,进一步提高覆盖面。根据我省农业巨灾保险今后发展需要,加强基层制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帮助解决在定损中遇到疑难和争议的技术性问题,为制种保险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领导署名:陈道清

  联 系 人:林金华、陈桐彤

  联系电话:0591-87762135、87848374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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