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4〕67号
答复类别:A类
省林业局:
《关于加强林业机械研发和推广的提案》(20241235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积极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作用,在全国率先开展补贴机具资质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将适合我省林业生产的农业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目前补贴机具范围中有微型耕耘机、田园管理机、挖坑(成穴)机、割灌机、修剪机、枝条切碎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轨道运输机、山地田园作业(管理)机、破竹机等27类农业机械可用于林业生产。2021年以来,全省补贴购置上述农机装备达15.4万台(套),为林业生产提供了有效农机装备支撑。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农机产品需要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才能列入补贴。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争取开展补贴机具资质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将获得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的农机产品列入补贴。组织开展适用农业机械摸底调查,与林业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对通过评审鉴定的新型林业机械及时开展论证研究,将适用农业机械尽可能地纳入补贴范围。
领导署名:陈道清
联 系 人:杨 斌、徐庆锋
联系电话:0591-88013457、87566707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