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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024124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4-08-0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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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闽农督函〔2024〕200号

  答复类别:B类

 

雷祖云委员:

  《关于发展特色产业提升乡村振兴内增动能的提案》(20241240号)由我单位会同省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广农村合作社模式,形成产业发展合力”的建议。

  农民合作社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近年来,我厅会同省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合力,引导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一是完善政策支持。制定印发《福建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若干意见》,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用地用电等方面完善扶持政策体系。二是强化服务引导。支持24个县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指导各地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落实精准指导服务。着力推广“乡村振兴贷”,为289家示范社贷款2.76亿元、1135家示范家庭农场贷款5.44亿元。省供销社推进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区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试点,累计建成省市县三级惠农中心276个、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86个。三是推动融合发展。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工作的通知》,培育家庭农场组建合作社48家,支持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20家,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截至2023年底,累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0多个,由“点”及“面”整合资源优势,逐步实现产业提质增效,提高农民议价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推进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区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试点,鼓励组建行业协会或联盟,到2025年以县为单位培养1000名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为1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辅导服务,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关于“塑造区域特色品牌,切入细分精品赛道”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战略,持续推动特色产业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一是打造乡村特色产品品牌。落实做好“土特产”文章要求,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安排省级衔接资金支持298个村开展“一村一品”项目建设,围绕“闽山闽水一村一品”主题,举办首届福建省“一村一品”短视频大赛活动,创响“乡字号”“土字号”品牌。二是着力做优区域公用品牌。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每年统筹安排1000多万元用于品牌农业建设,积极打造“福农优品”省级区域公用品牌,2023年新增绿色有机农产品441个,评定10个福建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2个福建名牌农产品,累计培育135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三是大力拓展销售渠道。积极组织参展商、采购商等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中国茶叶交易会、林博会、花博会、海峡(福州)渔业周·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等国内知名展会,创新举办“一县一周”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助力我省名特优农产品销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打造一个品牌、带活一个产业、富裕一方农民”的思路,指导各地每年遴选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定期发布“福农优品”百品榜,借助各类展会、产销对接活动等,打造区域特色产品消费热潮。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敬请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曹旭东、王汉炬

  联系电话:0591-87856998、87601796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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