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4〕191号
答复类别:A类
敖钧委员:
《关于全力提升耕地质量的提案》(202413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命脉,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一、关于科学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一是开展粮经轮作。省级财政对标准钢架温室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6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奖补100元,2023年共奖补7565亩。同时,组织各地积极推广稻-菜、薯-菜、稻-豆等轮作模式,鼓励地方采取奖补等办法有序引导退果、退茶、退塘、退林还粮,“非粮化”耕地还粮后可同等享受现行各级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二是实施地力提升工程。开展绿肥种植,充分利用我省气候及冬闲田分布区域特点,在三明、龙岩、南平等闽西北地区发展紫云英、油菜等冬种绿肥,在泉州、漳州等闽东南地区推广蚕豆、豌豆等豆科绿肥,每年推广绿肥种植400万亩。实施秸秆还田,推行稻秆加细粉碎还田、食用菌秸秆覆盖还田等技术,组织将乐、浦城等6个重点县实施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每年实施秸秆还田600万亩。增施有机肥,探索推广“有机肥+”技术模式,实行有机肥推荐用量指导制度,每年推广商品有机肥、粪肥2000万亩(次)。三是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积极性。2022年以来,统筹省级财政资金8300万元,支持山垄田复垦种粮超过5万亩,并同时享受其他稳粮惠农政策。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党员志愿活动,发动各级机关单位自愿认领认种撂荒耕地,认领订单重点向复垦种粮面积较大的主体集中,2022年以来全省认领撂荒耕地等面积近8万亩。
二、关于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新建和改造提升并重,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工程质量监管等,2023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18万亩,全省累计已建成1000万亩以上。增加各级财政投入力度,2023年将亩均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1600元提高到2400元,2024年将提高到3000元,加快补上农田基础设施短板。二是示范引领提档升级。支持浦城县加快实施全国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县项目,在全省探索创建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乡镇,同步实施新建和改造提升地块,有效结合撂荒地开发、小田变大田,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鼓励各地建设提档升级示范片,多渠道筹集资金,提高建设标准,2023年指导建设“灌排化、机械化、生态化、田园化、数字化”高标准农田示范片6.2万亩。我省即将被农业农村部列为全国七个示范省份之一、也是东南区唯一示范样板省。三是强化建后管护。2023年省级财政安排管护资金3500万元、统筹省级土地出让收入6000万元,用于支持农田设施维护和灾毁农田修复。推动人保等保险机构,在38个县扩大农田设施保险试点,确保灾损农田设施得到及时修复。积极探索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新模式,总结推广6种有效典型做法,推动农田基础设施长效运行、发挥效益。
三、关于强化科技赋能耕地。一是开展数字农田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技术手段,着力构建一体化高标准农田数字监管体系,打造可覆盖农田建前规划、建中监管、建后管护全过程的数字管理模式。目前,全省70个县已启动“数字农田”管理平台创建,基本实现主要涉农县全覆盖。二是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456个,改造升级土壤墒情监测点28个,建设集“自动监测功能区、耕地质量监测功能区、培肥改良试验监测功能区”和“墒情、地情、肥情、环情”于一体的“三区四情”监测点11个,涵盖全省不同土壤类型、种植制度和70个涉农县(市、区)。三是推进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充分利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分析建模和数字土壤制图等现代技术,以及土壤地理学等传统理论知识等,查明我省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早完成《福建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2023-2035年)》编制工作,多方筹集资金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严把建设质量关,全力提升耕地质量和等级,为稳定粮食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关注。敬请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林文玉、许乾坤
联系电话:0591-88527803、8612069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