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4〕192号
答复类别:B类
黄素华委员:
《关于“景观农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的提案》(20241226号)由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文旅厅、省住建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土地资源利用方面。一是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引导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推广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模式,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目前,全省承包地流转总面积为569万亩,土地流转率36%。二是引导村庄规划布局。按照“多规合一”要求,针对不同村庄资源特点和地域风貌,因地制宜分类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优化耕地保护、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用地布局,加强规划选址引导,合理安排景观农业用地空间。三是强化用地保障。规范按原地类管理范围,在不涉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直接固化地面、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努力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二、关于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方面。一是盘活农户庭院周边闲置空间。引导群众对整治后的闲置宅基地、边角地、庭前院后的空地进行升级改造,打造成菜园果园、加工小园、养殖小圈、休闲驻点等庭院经济体;采取“微整治微干预”手法,打造山间步道、溪间汀步、田园栈道、观景平台、景观小片林等微设施。目前,整治农村庭院超过1.5万个、面积达100多万平方米。二是持续探索乡建乡创模式。支持台湾团队开展驻地“陪护式”服务,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共谋共建共管, 培育一批兼具产业发展、环境美化与生态效益的景观农业合作项目。累计引进130多支台湾建筑师和文创团队、450多名台湾乡建乡创人才。三是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鼓励对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
三、关于挖掘民俗文化赋能乡村振兴方面。一是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全省培育打造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49个、重点镇6个、福建省“金牌旅游村”180个、“全域生态旅游小镇”84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数量位居全国第七,34条乡村旅游线路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二是挖掘传统村落文旅潜能。深挖本土传统风貌,激发基层创造力,探索城、镇、村三级传统村落保护经验做法,永泰县“嵩口模式”和屏南县“龙潭模式”,得到中央领导和国家部委的肯定。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统筹新媒体平台宣传乡村旅游,在“清新福建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宣传推介文章,做好采摘、休闲、旅游等宣传,着力彰显福建特色的农耕文化。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农村承包地管理服务,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引导各地打造各具特色的田园植物种植景观,挖掘利用传统乡村文化资源,实施乡村旅游精品提升工程,培育乡村振兴发展新动能。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张腾云、林宇帆
联系电话:0591-87806106、87516974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