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4〕193号
答复类别:B类
省民盟:
《关于加强农村三产融合,推动乡村振兴的提案》(20241297号)由我单位会同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及时出台新时期农村三产融合纲领性文件”的建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其纳入《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闽政〔2021〕4号)《福建省“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闽政文〔2021〕32号)等纲领性文件以及2024年省委一号文件,明确要优化一产、深化二产、强化三产,完善要素供给政策体系,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单位,坚持统筹推进,凝聚部门合力,加强产业融合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区域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不断提高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水平。
二、关于“加大加快农村三产融合用地的供给”的建议。一是加强政策支持。2022年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专门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予以明确;印发《关于规范农村一二三产项目和采矿用地农用地转用报批要求的通知(试行)》,明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申请对象、申请程序、报批流程和要件材料。二是落实计划指标保障。要求县(市、区)优先安排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每年应安排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由设区市统筹解决。三是优化用地审批。将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农用地转用审批权下放设区市政府,将农村宅基地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审批事项依法委托县级人民政府,赋予地方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四是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制定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入市程序、入市主体及实施主体,推动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鼓励试点地区将入市土地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发展。五是稳步推进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围绕农村宅地基“三权分置”开展探索,指导晋江市、沙县区、建瓯市等3个试点县分别腾退宅基地28214宗、1395宗、2789宗,涉及土地面积423.2万平方米、8.58万平方米、17.3万平方米,用于保障宅基地分配、公共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用地。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构建工作合力,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审慎推进入市试点和土地综合整治,围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盘活利用闲置资产,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三、关于“加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的建议。一是完善政策支持。制定印发《福建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若干意见》,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用地用电等方面完善扶持政策体系。二是构建金融服务平台。着力推广“乡村振兴贷”,为289家示范社贷款2.76亿元、1135家示范家庭农场贷款5.44亿元。同时,发挥农担公司作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145.88亿元,担保贷款7.45万笔。三是加强指导服务。深入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以县为单位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创建,组织各县(市、区)遴选确定辅导员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挂钩联系名单,开展精准指导服务。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重点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到2025年以县为单位培养1000名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为1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辅导服务,增强农业经营主体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关于“构建农村三产融合人才的保障机制”的建议。加强政策引导,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制定《乡村振兴人才支持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支持返乡人员或大学生投资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10000元。加强人才培育,2023年培训高素质农民11.2万人次、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4500多人、农技人员5800多人次、“头雁”带头人1100多名。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驻村第一书记、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指导员等工作制度,累计选派2.2万多名驻村第一书记、1.2万多名科技特派员下乡、1153名乡村振兴指导员。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人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等培育,充分发挥“三支队伍”力量,打造一批“一懂两爱”“三农”工作队伍。
五、关于“加大专项资金扶持”的建议。2021年以来,已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30多亿元,创建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31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20个、农业产业强镇91个、“一村一品”专业村970个,打造了304个乡村产业振兴省级示范村。财政、税务等部门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对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减半”;采取“公司+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减免企业所得税;以部分农林剩余物等为原料生产符合条件的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以及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给予税费优惠政策等。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注入更多的资金活水。
六、关于“发展信息数字技术”的建议。加快数字平台建设,以福建“农业云131”信息工程为总抓手,初步构建粮食生产、畜禽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品牌、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振兴、农业科技、资源环境等8大数字平台系统,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农民手机应用培训活动,组织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益农信息社信息员10万多人次参加,重点加强手机产品购销、短视频营销、涉农手机应用服务等培训。下一步,我厅将加大互联网信息、电子商务等培训力度,壮大农业农村数字化技术技能型人才队伍,加快建设福建“农业云131”信息工程(二期),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数字化应用能力。
七、关于“合理规划农村三产融合布局”的建议。加强统筹协调,出台《福建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每年组织实施特色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民生改善等“十大行动”重点任务100个以上。搭建融合平台,指导各地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9家,安排省级以上资金8500万元支持建设。打造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构建了跨区联动的“一村一品”微型经济圈、农业产业强镇小型经济圈、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型经济圈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大型经济圈,推动形成优势产业圈状发展新格局。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以实施“3212”工程、建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项目为抓手,深化主体培育、平台搭建、业态创新,加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方位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感谢贵单位对“三农”工作的关心。敬请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曹旭东、王汉炬
联系电话:0591-87856998、87601796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