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5〕78号
答复类别:A类
曹思洲委员:
《关于做好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保险的提案》(202530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制种保险条款
我省自2010年试点实施水稻制种保险以来,坚持问题导向,适时完善调整保险方案。如2022年,将保额由原来的1200元/亩提高到1600元/亩,激发了广大制种主体的参保积极性,参保面积从2021年24.67万亩发展到2024年50.12万亩,参保面积率达84.6%,初步实现水稻制种保险“扩面提标”目标任务。针对近年在制种关键时期因极端高温干旱及持续低温阴雨等极端天气给制种主体带来较大损失情况,我们一方面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另一方面结合生产实际,开展保险条款优化工作。2025年年初,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对原水稻制种保险部分条款进行优化。3月21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水稻制种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计〔2025〕2号),对原水稻制种保险条款涉及降雨、穗芽、育性转育鉴定等方面进行优化,旨在更加符合生产实际。
二、关于查勘定损争议邀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鉴定
为做好查勘定损工作,今年新出台的水稻制种保险方案(闽农计〔2025〕)2号),明确支持省种子协会作为第三方设立制种保险查勘定损专家库,在遇到重大天气灾害时,省种子协会应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查勘和定损评估。出现争议时,由相关职能部门、承保机构、种子协会和农户代表组成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争议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水稻制种保险政策宣传,强化技术培训指导,落细落实水稻制种保险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水稻制种保险风险保障作用。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赵杰樑、谢特立
联系电话:0591-87767098、87826064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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