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5〕85号
答复类别:A类
顾颀委员:
《关于树立“经营美丽乡村”理念,持续推进我省传统村落活化利用的提案》(202511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引导村民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开发特色民宿、农家乐等文旅配套产业”的建议。近年来,我省引导、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农村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方法路径,支持村集体、返乡人员、社会企业等主体参与,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如长汀县丁黄村与文旅公司合作,改造169处闲置老宅,打造文旅综合体(含茶馆、文创市集等),年均游客超10万人次,村财年增收近20万元。支持各地依托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与生态资源,发展文创、研学、康养等融合项目,培育传统村落农文旅融合新产业新业态。目前,全省1193个传统村落共培育“一村一品”专业村150个。
二、关于“实施‘乡村运营CEO’人才培育计划,创新开展‘农村职业经理人’等人才培育项目”的建议。我省积极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以培养创新创业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和乡村治理带头人等为目标,近3年累计举办高素质农民经营管理培训班112期、培训8812人次,其中2024年举办“传统村落创客家”“乡村运营师”“农村职业经理人”等乡村运营CEO人才培训班2期、培训106人。2022年起,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设置乡村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等课程,推动带头人具备“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特质,不断壮大乡村职业经理人队伍。目前,已培育“头雁”1621名。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和活化利用。一是继续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改善提升、古厝古建筑重点保护项目纳入乡村建设品质提升重点任务统筹推进。二是引导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着力培育一批符合乡村产业特点、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三是加强乡村人才培养,持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加大“传统村落创客家”“乡村运营师”“农村职业经理人”等培育力度,发展壮大“新农人”队伍。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李美桂、孔令喜
联系电话:0591-87873051、8780733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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