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5〕47号
答复类别:B类
省林业局:
《关于践行大食物观 打造我省“森林粮库”的提案》(2025111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培育森林粮库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项目建设,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一是大力培育林业相关经营主体。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支持经营主体重点建设加工工厂、研发中心、冷链物流、电商平台等项目,延伸产业链条,累计培育林业类及相关合作社4662家、家庭农场977家、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03家(其中国家级4家)。二是支持森林食品相关项目建设。累计下达2.5亿元财政资金,支持16个项目县参与建设福建珍稀食用菌、“福九味”中药材等产业集群项目,培育115个以笋制品、食用菌、木本粮油等森林食品为主导产业的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
下一步,我厅将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新增培育一批规模大、发展好、带动强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大力发展笋制品、食用菌、木本粮油等森林食品优势特色产业,着力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
二、关于加强森林食品宣传力度的建议
我厅积极组织灵芝、山茶油、铁皮石斛等森林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福品博览会、海南热带水果产业博览会、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等农业展会活动,并借助展会开展专场推介,有效促进森林食品产销衔接。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组织更多森林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国内知名展会,持续搭建森林食品产销对接平台,拓展森林食品消费市场。
领导署名:陈道清
联 系 人:曹旭东、林岚剑
联系电话:0591-87856998、87846542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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