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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45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6-08-04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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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闽农督函〔2026〕14号

答复类别:A类

  

省住建厅:

  《关于逐步推进房屋基础数据融合共享的提案》(20261450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厅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提升农村宅基地信息化建设,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合理权益:

  一、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指导乡镇全面落实“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的审批制度,实行宅基地审批、规划许可、质量安全、建筑风貌管控等多部门联动运行的联审联批机制。督促乡镇落实“四到场”要求,及时统筹工作力量在宅基地申请审查、批准后丈量、施工关键环节、住宅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到场监管。2025年,全省已审批宅基地4.31万宗、面积6833.1亩,其中异地新建1.31万宗、面积1936.14亩。

  二、推动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会同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农规〔2023〕2号),指导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鼓励将不动产登记窗口延伸至乡(镇),根据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建房批准文件和竣工验收意见书,结合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办理不动产权证。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制定分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扎实做好农房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意见,推动常态化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问题。

  三、推进宅基地信息化管理。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信息管理平台部署应用,逐步提升宅基地信息化水平。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农房地籍调查成果、农房建设通用图集、农户户籍等信息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等成果互联互通。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优化宅基地审批管理,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农房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基础数据融合共享,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领导署名:陈道清

  联 系 人:潘良镇、廖重阳

  联系电话:0591-87856122、87816842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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