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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28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6-08-0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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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闽农督函〔2026〕28号

答复类别:A类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发挥竹资源优势 打造我省“以竹代塑”产业高地的提案》(2026128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积极配合省林业局抓好竹产业发展有关工作。为更好促进竹产业发展,我厅积极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作用,将破竹机、轨道运输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等竹产业适用农机纳入补贴范围。2025年,全省使用补贴资金5192万元,补贴购置竹产业适用农机3.2万台(套),有效推动了我省竹产业机械化水平提升。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效用,做好已列补竹业机械补助,并适时优化调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将符合政策要求且适合福建竹业生产需要的农机,按程序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同时,我厅将配合林业部门,争取将竹产业相关农机具纳入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目录范围,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全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袁忠贤

  联 系 人:杨建榕、陈 川

  联系电话:0591-88562229、87566707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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