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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232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6-08-04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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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闽农督函〔2026〕64号

答复类别:A类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非遗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的提案》(20262325)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积极推动乡村非遗文化产业发展,赋能乡村全面振兴。一是深入挖掘农业文化遗产,福州茉莉花与茶文化系统、尤溪联合梯田、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等7项入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其中福州茉莉花与茶文化系统等4项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福州茉莉花茶窨制工艺、武夷岩茶(大红袍)制作技艺等6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是“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积极投入各级项目资金,统筹乡村振兴资金支持农遗保护与利用,省市县共安排福州、安溪、福鼎、尤溪四个遗产地与农遗相关产业项目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4亿多元,支持农遗项目的发掘、申报、保护利用。三是着力做好各类宣传推广,将农遗、非遗和区域公用品牌相融合,积极组织遗产地开展宣传活动,近年来已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30多场。借助国际舞台进行宣传推介,组织遗产地龙头茶企参加“闽茶海丝行”活动,足迹遍布海丝16个国家和地区。

  二、深入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带动农民实现就业增收。一是积极开展人才认定工作,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将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和非遗传承人作为乡村工匠重点培养对象,将乡村地区技艺传承好、行业声誉高、示范带动强的对象纳入人才队伍。全省已培育各级乡村工匠1900余人,认定省级以上乡村工匠名师136人,其中12人入选国家级乡村工匠名师。二是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制作各类宣传视频,借助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广泛展播。印发典型案例汇编2批次1000余册,展现乡村工匠风采。组织参加技艺技能展示展演交流、“新时代大国工匠”人物征集等活动,增强乡村工匠的知名度和荣誉感。三是支持乡村工匠联农带农,对乡村工匠领办创办的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予以资金政策支持,对乡村工匠领办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5户以上发展生产、稳定就业的,按照每带动一户脱贫户给予5000元的标准(封顶50万元)进行补助。

  三、持续培养各类乡土文化能人,推动非遗文化发展壮大。一是优化培训体系。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开设各类乡村文化人才培育班,积极纳入非遗元素,助力乡村文化振兴。2025年漳州长泰区农业农村局、妇联、闽南师范大学联合举办“新农匠非遗和手工业”为主题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培育40余名懂非遗、擅手工的新农匠。二是推广“师带徒”机制。注重人才培养与非遗传承的深度融合,推广“师带徒”模式破解非遗技艺后继乏人问题。全国第一批乡村工匠名师、非遗传承人郑平芳,通过“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培养多名工艺美术师、助理师和高级工,徒弟中有人返乡创业、有人赴海外传播技艺,推动剪纸进校园、进景区、进网络。三是搭建多元引才平台。深化闽台合作,累计引进台湾建筑师团队184个,打造一批集镇环境整治、农房改造、打造惠民公共空间、乡村产业培育的典型样板,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乡村建设。泰宁县深挖地方文化,打造“耕读文化”乡村旅游示范样板区,年游客量达12万人次。

  下阶段,我厅将深入挖掘非遗潜能,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一是指导编制并实施第八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传承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农业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二是不断挖掘各类乡村工匠及储备人才,推动乡村传统技艺保护传承,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三是持续推动乡土文化能人培育工作,加强多部门沟通协作,精准对接乡村文化需求,不断壮大我省乡土文化能人队伍。

 

  领导署名:陆 涛

  联 系 人:张腾云、饶恩翔

  联系电话:0591-87806106、0591-87876959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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