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6〕218号
答复类别:A类
黄小红委员:
《关于促进我省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的提案》(20261293号)由我单位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政策支持异地搬迁”。统筹环保、土地等产业政策,结合区域养殖规划,促进禁养区内养殖场有序退出或异地迁建。一是优化养殖空间布局。2023年8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实施《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对划定禁养区前建设的畜禽养殖场,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在可养区内,贯彻绿色发展理念,重点推进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养殖,促进畜牧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二是鼓励发展养殖设施农业。养殖设施用地属于设施农业用地。2020年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43号),对设施农业的用地范围、用地规模、用地要求、用地程序和服务监管等方面进行规范。在符合农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耕地、集约节约用地原则,鼓励设施农业用地尽量利用荒山、荒坡、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在符合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养猪场等养殖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支持其异地搬迁。三是简化设施农业用地程序。设施农业用地实行乡镇政府备案制。农业经营者持用地协议、建设方案到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然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存档。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地类按农用地调查和管理,无需办理农转用手续。
二、关于“提前规划优化产业布局”。结合资源禀赋、生态环境、产业优势、市场供求等因素,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一是加强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十四五”期间,确定能繁母猪保持在90万头左右、年出栏1600万头左右,猪肉保持基本自给。制定福建省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方案,加强监测预警,完善生猪逆周期政策调控机制,促进市场供需更加适配。综合环保、用地等手段,谨慎批准新建或扩建规模猪场,严格规范养殖场选址标准。二是统筹优化生猪产业整体布局。立足资源禀赋与环境承载力,实行差异化发展策略,将全省划分为闽西北主产区、沿海主销区与产销平衡区。充分发挥闽西北山区土地资源充足、生物安全条件好、环境承载力强的优势,将其划定为核心主养殖区,重点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建设,做优做强南平、三明、龙岩等主产区,引导养殖向环境容量大的区域集聚。三是搭建优势互补产销协同发展体系。鼓励主销区探索通过资源环境补偿、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支持主产区发展畜禽生产,推动形成销区补偿产区的长效机制。深化县域重点产业链“四链融合”,制定《实施做大做强特色现代农业“百亿提升”行动方案》,“十五五”期间在南平、三明打造福建种猪产业集群,发挥闽西北山区防疫优势,重点布局种猪繁育基地,培育优质种源和仔猪,筑牢全省畜牧业种源保障根基。通过“山区育种、销区育肥”的错位发展模式,构建生物安全可控、产销衔接顺畅、供给稳定高效的生猪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关于“政会联动发挥智库作用”。加强与协会对接联系,充分激活学会、协会专家智库效能,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专业支撑。一是发挥行业协会力量。与省畜牧兽医学会、畜牧业协会开展常态化沟通座谈,形成“政府主导、学会协同、专家献策”的工作格局。支持省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引导生猪产能调控场合理调节产能,避免压栏增重,减少二次育肥行为,加快淘汰低产母猪,缓解生产周期波动。二是强化产业帮扶指导。印发《关于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家驻点帮扶的通知》,组织省环科院、省畜牧总站、省农科院等6个专家技术团队对九市一区重点县(市、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帮扶、政策宣贯,加快形成畜禽养殖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绿色发展格局。三是建立咨询服务机制。每年依托“农业专家八闽行”专项行动,从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省内农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各级农技推广机构中,选派1200名以上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农业专家,下沉生产一线,点对点、面对面为经营主体指导解决在规划落地中遇到的粪污资源化、标准化改造、疫病防控、合规审批等问题。
下一步,将从三方面发力继续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产业布局,严守禁养区管控,加强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引导养殖向承载能力充足区域集聚,打造种猪产业集群,构建稳定供给均衡格局。二是大力发展设施化养殖,推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研究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进一步调整完善省级管理办法,推广智能饲喂、环境调控、粪污资源化处理装备,提升养殖集约化、绿色化水平。三是深化政会联动,依托行业协会搭建的智库平台,开展产能研判、技术攻关与政策调研,畅通政企信息渠道,为产业规划、主体帮扶提供专业支撑,构建规划、设施、智库协同赋能的现代生猪产业体系。
非常感谢您对生猪产业发展的关注关心,希望我们今后保持沟通联系,加强互动交流,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共同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丘建华、上官琦
联系电话:0591-87836551、8784296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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