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6〕46号
答复类别:A类
温永委员:
《关于加快推动我省低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第202610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十分重视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早在2013年我厅就利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率先对新购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给予补助。今年我厅专门制定了《关于发展低空经济助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农机函〔2026〕104号),就拓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场景等事项作出专门部署。全省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初步统计,2025年全年各地利用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植保作业1058万亩次,比增360万亩次、增长51%;吊运作业从无到有,达到34.3万小时,成为新增长极。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您的意见、建议,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力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一是落实政策支持措施。继续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作用,支持农用无人机购置。二是强化人才支撑保障。启动“千村万名农机手(飞手)”培训行动,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加大农用无人机飞手培训,优化培育模式,提升培训质效。三是积极拓展应用场景。不断扩大农用无人机在植保飞防、农资调运、肥料(种子、饲料)播撒、防灾减灾等方面应用,积极培育、打造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应用场景。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杨建榕、郑鸿勇
联系电话:0591-88562229、87555824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