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6〕177号
答复类别:A类
省民革:
《关于培育县域“乡村旅居”新产业新业态的提案》(202613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我厅坚持把乡村建设作为农村现代化补短板的重要抓手,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乡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推动农村改厕,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整治提升公共空间,改善村庄风貌,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舒适度。截至目前,我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9.35%,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收运处置的行政村达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80%,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分位居全国前列。二是巩固提升和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坚持原生态、低成本、微改造、精提升,深化拓展“五个美丽”建设内涵和外延,加强业态融合和场景供给,片区化推进“五个美丽”建设,加快提升乡村建设品质,打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推动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美好生活转型。三是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2023年起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明确示范乡镇按文化兴盛、生态引领等四种类型创建,示范村按农旅融合、生态宜居等九种类型创建,每年统筹整合资金予以支持。目前,全省共有四批次示范乡镇创建对象160个、示范村创建对象2000个,已认定两批次示范乡镇47个、示范村514个。
(二)培育休闲农业品牌。我厅积极开展休闲农业品牌重点培育工作,促进“乡村旅居”新业态发展,主要举措如下:一是推介美丽休闲乡村和美丽休闲农业点。把乡村民宿作为宣传推介的重要考量因素,引导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拓展乡村旅居功能。截至目前,已培育中国美丽休闲乡村86个、推介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和美丽休闲农业点544个。二是打造推介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充分考虑“吃住行游购娱”一体化发展,引导民众到乡村休闲旅游,累计入选推介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84条、福建省休闲农业精品线路47条。承办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推介活动1场,举办福建省休闲农业精品景点线路推介活动3场,全面宣传我省休闲农业精品,引导民众到乡村休闲旅居。
(三)创新资产经营模式。我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新资产经营模式,探索通过入股或者参股、村与村合作、村企联建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一是物业经济模式。兴建标准厂房、店面、公寓等项目,获得稳定的物业租赁收入。如,马尾区后水村投资62.4万元将双层旧厂房提升改造成店面出租,每年为村集体增收约6万元。二是服务创收模式。通过提供劳务输出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促进集体增收。如,晋江市内坑镇立足当地产业需求,南片的土垵等村以鞋塑企业为服务主体,北片的长埔等村以陶瓷企业为服务主体,联合组建配套物业服务队,每年每村可增加收入5万—10万元。三是投资入股模式。将村集体自有资金、土地补偿费等转为经营资本,获得参股投资收益。如,平和县东槐村将60万元省级扶持资金入股漳州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每年可增加村财收入3.6万元。四是联合发展模式。支持有资金、项目、技术管理优势的村与有资源、有空间、有区位优势的村发展“飞地经济”,强化村村合作,实现联合发展。如寿宁县下党乡下屏峰村等10个村采取“飞地抱团”发展模式,投入600万元与县旅投公司合作建设标准化食用菌生产车间和食用菌保鲜库,建成后出租给企业,每村每年增收约5万元。
(四)培养乡村产业人才。我厅高度重视乡村产业人才培养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实施“头雁”项目。自2022年起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依托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高校,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目前已培育“头雁”2173名。二是开展“星农人”培育。组织开展了第一批“星农人”培育工作,着力培育“乡愁”“乡村小杰”等本土数字人才,鼓励“星农人”通过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创新传播乡村风貌、传统手艺与乡土文化,生动展现乡村美好生活。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厅将认真吸纳关于培育县域“乡村旅居”新产业新业态的建议,按照职能分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提升乡村建设品质。在前期“五个美丽”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建设成果,深化拓展“五个美丽”的内涵和外延,加强业态融合和场景供给,片区化推进“五个美丽”建设,打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更好推动“美丽建设”向“美丽经济”转化升级,为乡村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加大休闲农业宣传力度。持续举办休闲农业精品景点线路推介活动,宣传推介一批功能拓展、错位互补、线上延伸的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引导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乡村旅居新业态。
(三)规范村集体合作社运营。组织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稳健发展的方法路径,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四)加强乡村产业人才建设。继续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计划,并组织开展第二批“星农人”培育工作,进一步强化乡土人才培育。围绕乡村生活、乡村文化、乡村休闲旅游等方面,发掘和推荐一批生产优质正能量内容的创作者,为乡村旅居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潘良镇、廖重阳
联系电话:0591-87856122、87816842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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