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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权责事项清单

来源:政策与法规处 发布时间: 2018-02-06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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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农业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闽审改办[2018]24

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单位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201714号)精神省政府同意,依法确定农业权责事项269,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处罚146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监督检查21项、其他行政权力12、公共服务事项4、内部审批(审核)事项2、其他权责事项53项。

依法确定权责事项中,需要以牌机构、直属机构或其他机构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主要实行属地管理的事项,应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重大问题、特殊情形或跨区域问题,省级可直接行使相关职权。

 

福建农业权责事项清单

 

           

 

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福建农业

             20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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