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 |||||||||||||
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实施基本情况 | 行使层级 | 取消或者保留理由 | 有无便民措施 | 取消后的处理方式 | |||||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 效力层级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省部级 | 市级 | 县级 | 乡级及其他 | ||||||
1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申报省级龙头企业时,证明申报企业经营合法性和申报条件符合性 |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闽农产〔2015〕253号)三、 申报材料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省农业农村厅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 | 取消,该证明事项可以通过法定证照办理 | 通过营业执照查询系统可以查询 | ||||
2 | 带动证明 | 申报省级龙头企业时,证明申报企业带动农户数量符合申报条件 |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闽农产〔2015〕253号)三、 申报材料 5. 企业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户等经营主体签订的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省农业农村厅 | 当地农业部门 | √ | 取消,该证明事项可以通过政府内部核查办理 | 不再提交 | ||||
3 | 信用证明 | 申报省级龙头企业时,证明申报企业无不良贷款情况 |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闽农产〔2015〕253号)二、 申报条件 (六)守法诚信。企业守法经营,信用良好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省农业农村厅 | 银行 | √ | 取消,该证明事项可以通过政府内部核查办理 | 征求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意见 | ||||
4 | 柴油机中国第三阶段排气污染物排放型式核准证书复印件 |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初次申请材料 |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申请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有关事项的通告》(2016年14号)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 | 环保部门 | √ | 取消。可网络核验查询 | 网上核查下载打印 | ||||
5 | 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变更申请材料 |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申请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有关事项的通告》(2016年14号)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 | 营业执照管理部门 | √ | 取消。可网络核验查询 | 网上核查下载打印 | ||||
6 | 产品企业标准 |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变更申请材料 |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申请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有关事项的通告》(2016年14号)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 | 产品标准管理部门 | √ | 取消。可网络核验查询 | 网上核查下载打印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