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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权责清单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的说明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1-07-26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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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我厅对《权责清单》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新增行政许可事项1项。根据《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第252项,新增行政许可事项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项。一是根据《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第29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的初审二是根据《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第449项,将行政许可事项草种进出口审批”职能移给省林业局。

省农业农村厅权责清单完整版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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