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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现将我厅2019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时间、地点
时间: 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6日上班时间
地点: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福州市华林路123号411室)
二、资格复核材料
进入资格复核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依序装订)各1份参加资格复核:
(一)身份证、准考证。
(二)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考生须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表,属于双学位、双专业第二学历(位)专业报考的,提供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材料。以上材料均请注明查询帐号及密码。
持境外学历报考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原则上须由工作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也可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或2年以上的社保缴交凭证原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四)服务期证明。此项仅须在职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身份考生提供,并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
(五)已参加工作的考生提供工作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其中在职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身份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同意在职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证明》(请到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考录动态“关于我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面试等有关事项的说明 ”中下载)。中、小学教师身份考生须同时提供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核时如不能提供证明,最迟可延于体检时提交(本人须书面承诺未能在体检时提供,则取消报考资格)。
三、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
(一)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6月6日17:30之前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亲笔声明。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如无故未按时参加复核,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二)我省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在招考时有服务期要求而服务期未满的在职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身份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因考生资格被取消或考生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岗位,将按成绩高低依序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五)未及时提交放弃声明或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均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六)全省统一面试安排在6月中下旬。具体面试时间等安排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