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全国乡村振兴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5〕1号)精神,全省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全国乡村振兴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确定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发展指导处等2个集体为“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叶丽平等3名同志为“全国乡村振兴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1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电话:
省委农办秘书处 电话:0591-87846541
附件: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汇总表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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